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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支付监管办法即将出台 设立企业准入门槛
发布日期:2011-07-28
        专家建议将电子支付体系纳入社会基础设施建设

  随着网络购物等电子商务的持续火爆,第三方担保支付越来越深入到普通消费者日常生活之中,相关行业监管规范也提上议事日程。记者从此间在杭州举行的“后金融危机时代,电子商务基础服务在经济转型中的作用”研讨会上获悉,继央行7月底完成对国内从事电子支付的非金融机构的登记备案后,央行正在内部讨论《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草案,并向业内人士征求意见,预计年内将正式出台。

  设立企业准入门槛

  据专家介绍,第三方支付作为新兴服务行业,为大量消费者网络购物、网上缴费带来便利的同时,其价值也受到政策层面专家的关注,目前出台管理办法对第三方支付行业进行监管的时机已经成熟。央行正式出台《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之后,也将向第三方支付企业发放正规牌照。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副所长张承惠称,近年来,第三方支付行业伴随着网络购物等电子商务市场的成熟取得了迅猛的发展,2009年上半年的市场总规模近2500亿元。但没有合法“身份证”的尴尬处境却始终是悬在电子支付企业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张承惠认为,随着行业规模的形成,部分企业采取低价竞争策略,已对资金安全甚至金融安全构成一定挑战。

  据透露,在央行《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最新版本的征求意见稿中,一个核心内容便是给第三方支付企业设立门槛,比如,规定全国性支付清算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亿元人民币,省级则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其次,规定支付清算企业的外资比例不得超过25%。业内人士认为,这是为了防止国外热钱的大量涌入,从而控制第三方支付的风险。

  “规范并不意味着限制。”张承惠同时认为,中国金融改革的深化将对第三方支付行业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在遇到一些重大的国际事件或者金融领域的重大冲击时,监管部门的首要态度是防范风险。”而支付宝总裁邵晓锋也认为,政策监管是必须和紧迫的,“我们不希望行业里的任何不规范动作会导致整个第三方支付行业受到挑战。”

  全行业“赔钱赚吆喝”?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专家们也尖锐地指出,目前从事该行业的50多家企业基本上都是赔钱赚吆喝。“大家都还没有找到一个清晰的商业模式。”张承惠如是说。

  按照易观国际的最新统计,2009年第二季度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交易规模达到1307.7亿元,其中互联网支付达1244.4亿元,环比增长20%。如此可观的交易额,却没有给行业带来同样可观的收入。专家们认为,“无利可图”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从事第三方支付的企业过多,“还没开始赚钱,就已经打成一团了,行业整合势在必行”。

  易观数据显示,目前在国内从事第三方支付业务的公司有四五十家,真正上规模的仅有七八家,其中排名第一的支付宝注册用户达2.3亿,日交易额超10亿元,市场份额高达50%,财付通以26%紧随其后,而实力弱的注册用户甚至不足10万。

  此外,作为新兴的第三方支付行业,目前仍游走在政策边缘,也使得第三方支付行业龙头企业不能轻言“商业运营”。“支付宝名下的现金利息就达几十个亿,但我们一直不敢使用,每年还得自己掏钱委托工商银行托管。”

  国研中心企业研究所副所长张文魁预言,随着支付宝等电子商务基础巨大的用户规模的形成和应用场景的拓展,第三方支付体系将加速成为中国经济运行的“新基础设施”,并且在未来中国经济向服务业转型过程中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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