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外资受欢迎《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我国将进一步扩大开放领域,鼓励外资投向高技术、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图为近日美国驻华大使洪博培(右一)与美国企业家来到设立在天津的中美合资工厂――尤尼索拉津能有限责任公司,参现柔性太阳能电池板生产情况。
“截至到2010年3月,外商对华投资累计设立企业近69万家,实际使用外资超过1万亿美元,中国连续17年位居发展中国家之首位。2009年,外商投资企业工业产值、税收、出口分别占全国的28%、22.7%和55.9%,直接吸纳的就业达到4500万人。”
4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晓强、商务部副部长马秀红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就国务院日前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所涉及的外商投资热点问题进行了全面解读。
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中国利用外资工作的总体要求,该《意见》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为目标,力求促进内外资公平竞争,更好地发挥和利用外资在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并对2007年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进行了多处修订,主要包括扩大开放领域,引导外资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和增加投资,减少并下放审批事项,促进“引资”与“引智”相结合等。
2009年我国投资环境吸引力逆势突出
张晓强表示,全球跨国投资2008年、2009年两年连续大幅度下降,中国2009年实际吸收外商投资约900亿美元,比前年稍有下降。随着全球经济的逐步复苏,跨国投资开始企稳回升,而我国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任务也非常紧迫,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就是调结构中的组成部分。
“投资环境的好坏除了研究报告更需注重实际外资数量,”张晓强表示,2009年全球跨国投资下降了40%,而中国只下降了2.6%,基本保持了2008年的水平,这是中国投资环境较好的证据。
张晓强介绍说,据联合国贸发会议的报告,去年全球的跨国投资在发展中国家连续6年增长以后下跌了35%,其中巴西下降了50%,阿根廷下降了41%,印度下降了19%;发达国家中英国下降了93%,美国下降了57%,日本下降了53%。
“这可能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在全球范围内,中国投资环境的吸引力还是比较突出的。”他表示。
近期中国美国商会发布的《2010年商务环境调查报告》显示,2009年71%的美资在华企业实现了盈利,82%的企业对在华业务前景表示乐观,91%的企业对未来5年的发展前景表示乐观。科尔尼公司和联合国贸发会议进行的外国直接投资信心指数调查和对众多大型跨国公司的调查显示,中国再次成为全球最具吸引力的投资东道国。
“当前,中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建设创新型国家是新时期国家发展战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刻不容缓。”马秀红表示,外商投资企业是中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本次《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修订已是第五次,每次修订都把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的范围和优化外资结构作为重点。马秀红表示,目前无论是制造业、农业,还是服务业,绝大部分的领域都已经对外开放,中国加入WTO以后,已经有100多个服务贸易部门对外开放,即便跟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开放度也比较高。
2009年仅商务部就先后下发了6个文件,取消和下放了26大类的审批事项,绝大部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事项已经交给地方商务部门来办理,大大提高了行政效率。2009年,全国一共新设立了2.34万家的外商投资企业,在这2.34万家企业中,需要报商务部进行核准的只有56家,占0.2%。
马秀红表示,随着后金融危机时代的到来,全球经济结构面临着新一轮调整,各国都加大了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的力度,中国要保持国际竞争力,需要做更大的努力。外商投资产业指导重在调结构
张晓强表示,现行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是2007年的版本,当时注重“双防”,即防止经济过热、防止通货膨胀。
现在,因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紧迫性,本次《目录》修订会突出六方面的要求。一是要坚持扩大开放,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二是与正在实施的10个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等相结合,鼓励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使用,同时也要防止一些行业产能过剩的问题加重;三是鼓励外商投资于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信息产业等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四是要促进仍显滞后的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五是鼓励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研发中心和延伸产业链;六是更加重视节能减排,积极发展循环经济。
本次《意见》的重点是优化利用外资结构,鼓励外资投向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产业,同时严格限制“两高一资”类的项目,引导外资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和增加投资,同时下放外商投资的审批权限,《外资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总投资3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除规定需要国务院有关部门核准之外,都由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核准。
张晓强表示,这次调整外商投资审批权限,对地方政府的权限从鼓励类、允许类1亿美元一下提高到3亿美元,是改革开放30年来对外商投资权限下放幅度最大的一次。
“中国的外商投资越来越多,大项目也越来越多。”张晓强表示,下放外商投资审批权是在这样的客观趋势下,为了提高效率、更好地调动企业投资积极性之举,说明中国政府要继续深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
“如果说我一点担心也没有,那不是实事求是的。”张晓强表示,在下放审批权限以后,有关部门将加强对地方外商投资管理工作的指导,掌握相关的动态信息来避免有些地方不计成本的招商引资,盲目追求引进外资的数量而违反国家的产业政策。
张晓强说,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外商投资还有一个权限是5000万美元的限制类没有下放。而且要继续限制“两高一资”的项目,防止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煤化工、多晶硅、风电设备等产能过剩领域的盲目扩张。
张晓强表示,中国政府一方面积极鼓励外资以参股、并购的方式参与国内企业的改组改造、兼并重组,同时也依法实施反垄断审查,加快建立规范化的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这是中国政府根据自身的发展需要、监管能力和跨国投资方式等,主动做出的决策。
他透露,去年中国生产了全球总量8%的4.7万亿美元GDP,消耗了世界能源的18%、钢铁的44%、水泥的53%,“这样巨大的资源消耗以及所带来的环境影响是难以支持中国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所以,我们对内资也好、对外资也好,都提出一定要重视可持续发展,中国再也不能当‘两高一资’的世界工厂了。”
张晓强表示,中国的中西部地区在土地、能源、劳动力的成本方面有优势,随着西部大开发、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和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这些地方的基础设施、管理水平、人才素质不断得到提高,具备了更多的承接外商投资,特别是劳动密集型外商投资的条件。
“中国有大量的技校、中专毕业的具有一定技能的职工,还有大量将来不断从农村转移出来的农民,这方面的比较优势长期存在。”张晓强表示,随着这些因素的不断发展,中国中西部地区的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他希望有更多外商将投资的目光转向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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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审批权限将大幅下放
《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看点
优化利用外资结构
根据我国经济发展需要,结合国家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要求,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扩大开放领域,鼓励外资投向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严格限制“两高一资”和低水平、过剩产能扩张类项目。
对用地集约的国家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鼓励中外企业加强研发合作,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企业、研究机构合作申请国家科技开发项目、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等,申请设立国家级技术中心认定。
鼓励跨国公司在华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结算中心以及成本和利润核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在2010年12月31日以前,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外资研发中心确需进口的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引导外资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和增加投资
根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修订情况,补充修订《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增加劳动密集型项目条目,鼓励外商在中西部地区发展符合环保要求的劳动密集型产业。
对东部地区外商投资企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要加大政策开放和技术资金配套支持力度,同时完善行政服务,在办理工商、税务、外汇、社会保险等手续时提供便利。鼓励和引导外资银行到中西部地区设立机构和开办业务。
促进利用外资方式多样化鼓励外资以参股、并购等方式参与国内企业改组改造和兼并重组。支持A股上市公司引入境内外战略投资者。规范外资参与境内证券投资和企业并购。依法实施反垄断审查,并加快建立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
利用好境外资本市场,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根据国家发展战略及自身发展需要到境外上市,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不断提高竞争力。
加快推进利用外资设立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试点工作。鼓励外商投资设立创业投资企业,积极利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完善退出机制。
深化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总投资(包括增资)3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除《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规定需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核准之外,由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核准。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外,在加强监管的前提下,国务院有关部门可将本部门负责的审批事项下放地方政府审批,服务业领域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金融、电信服务除外)由地方政府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
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规范和促进开发区发展,发挥开发区在体制创新、科技引领、产业集聚、土地集约方面的载体和平台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开发区升级,支持具备条件的国家级、省级开发区扩区和调整区位,制定加快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的支持政策措施。
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管理,简化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手续。对依法经营、资金紧张暂时无法按时出资的外商投资企业,允许延长出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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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引进外资政策不会变
本报讯记者方方报道商务部副部长陈健近日表示,谷歌事件和力拓案是两个商业个案,并不表示中国投资环境的恶化;中国坚持引进外资的基本政策不会变,但中国政府必须依法来管理中国的经济。
陈健说,谷歌公司进入中国,承诺遵守中国法律,在实践中又违背了自己的承诺,在这样的情况下要退出,那是他自己的事情,这并不表示中国投资环境的恶化;力拓案是一个刑事案件,更不影响中国的投资环境;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广泛调查的结果,中国依然是最吸引投资者的地区之一。
“中国政府依然继续坚持对外开放的战略,坚持引进外资这样一个基本政策,这是不会变的,但是中国政府必须依法来管理中国的经济,这也是基本事实。”陈健说。
他表示,一切遵守中国法律、一切依法经营的企业,都会得到很大的发展。
关于今年中国的外贸形势,陈健说,尽管情况在向好的方向发展,但不确定、不稳定的因素依然很多;在这一背景下,去年以来促进外贸出口的各项政策不会变,同时将加快外贸结构的调整和发展方式的转变,将积极地扩大进口,特别是扩大对先进技术、装备和关键零部件以及国内紧缺物资的进口,包括增加战略资源的进口和储备。
前两月我国实际使用外资同比增4.86%
本报讯记者方方近日从商务部了解到,今年1至2月,全国新批设立外商投资企业3163家,同比增长14.56%;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40.24亿美元,同比增长4.86%。
外商投资分领域看,2010年1至2月,农、林、牧、渔业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同比增长81.88%,在全国总量中的比重由上年同期的0.95%升至1.64%;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同比下降13.02%,在全国总量中的比重较上年同期水平下降9.87个百分点;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同比增长18.94%,在全国总量中的比重较上年同期水平上升5.2个百分点。服务业中,房地产领域实际使用外资额同比增长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