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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将驶上快车道 上市券商将受益
发布日期:2012-10-17
证监会近日正式发布《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为新三板交易制度的突破吹响号角。上周五,“新三板概念股”表现活跃。据业内预测,新三板未来总市值或超5000亿元,对相关个股的业绩贡献将在未来逐步兑现

  概念股短暂爆发

  上周五,大盘整体走势略显平淡,新三板(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概念股的表现却可圈可点。早盘,高新发展一度封住涨停,午盘受大盘拖累涨幅有所收窄。截至收盘,板块整体上涨1.16%,个股涨多跌少。其中,高新发展涨5.39%、海泰发展涨2.97%,大港股份、东北证券中关村长江证券兴业证券等涨幅超过1%。

  促使当天新三板概念股异军突起的主要原因,是10月11日晚间证监会发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明确指出,非上市公众公司可以到交易所上市。

  申银万国分析师李筱璇在研究报告中指出,《管理办法》的正式发布标志着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纳入法制轨道。这是场外市场制度突破的第一步。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尽快推出相关配套规则,包括公开转让、定向发行、定向转让、投资者准入门槛等方面,力争在明年1月1日《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前基本完成。

  华泰证券分析师赵湘鄂表示,新三板在中关村运行了6年,效果不佳的主要原因在于交易制度的不合理以及转板机制的缺失。一方面,股东数量、交易门槛等,抑制了交易活跃程度,使得新三板长期游弋在主流之外;另一方面,融资不易、转板不畅,扼杀了企业挂牌的意愿。相比之下,交易制度更为灵活的天津股权交易所,成立时间更晚,但在挂牌公司数量、交易金额、区域覆盖广度等指标上,均优于新三板。

  如今,《管理办法》在上述多方面取得了突破,新三板的发展将驶上快车道。

  制度突破引关注

  《管理办法》突破了股东200人限制、为“转板”预留空间,此外,还进一步放松了定向增资。业内人士认为,不仅使新三板发展将有法可依,同时在某种程度上,加大了中小企业融资的便利性。

  具体来看,《管理办法》明确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的法律地位,及在证券交易所以外公开转让和定向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受股东人数200人的限制。李筱璇认为,这为新三板以及其他层次场外交易市场的建设和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

  资料显示,目前有3家新三板已挂牌公司股东人数超过150人,其中,中科软达到199人,逼近此前200人上限。“如无本办法的制度突破,这些公司的股份转让和定向增资将难以开展。”李筱璇说。

  至于定向增资方面,《管理办法》还调整了定向发行对象范围和人数限制。同时,还修改了小额融资豁免标准。这些规定更加便利非上市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的小额快速融资。

  值得关注的是,《管理办法》中明确“非上市公众公司申请在交易所上市的,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而这一条在“征求意见稿”中并没有出现,李筱璇认为,此条的增加是为“转板机制”预留空间。

  上市券商将受益

  统计显示,8月证监会正式宣布新三板扩容后,截至目前3家新进入园区(上海张江、天津滨海、武汉东湖高新(园区)已有8家公司在新三板挂牌或备案,与中关村园区同时间挂牌企业数量一致。9月,新三板挂牌企业达到15家。

  招商证券分析师罗毅表示,若按照9月挂牌公司的数量推算,未来新三板企业挂牌数量有可能达到每年500家至1000家。而当企业数量足够多后,新三板场外市场的规模效应、融资功能以及券商在其中的业务发展与当下相比,将不可同日而语。

  罗毅预计,2013年上半年交易制度正式改革以及第二批园区扩园将同时进行。未来新三板将形成一个挂牌企业1万家、总市值超过5000亿元的市场。而这当中受益于投资收益和租赁收入的提升,将较大幅度提升园区类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如张江高科、东湖高新等。此外,具备高科技园区地缘优势和具有西部概念的长江证券、东吴证券宏源证券等上市券商将受益。

  近日,记者从多家人力资源类公司获悉,大量证券公司正在招聘法律和会计类人才,主要为充实其新三板业务部门。不过,虽然券商将成为新三板快速发展的受益者,但罗毅认为,两年后才是新三板业务爆发的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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