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创业投资同业公会常务副会长王守仁向证券时报记者表示,PE已确定由证监会监管,未来这个行业很可能分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三大块实行不同的监管。
记者就此消息致电多位创投业人士。有的人士表示“已听说此事”,有的则称“并不意外,上月刘健钧调任证监会已有征兆”。王守仁说:“国家已经下决心要转变政府职能,首先要转变的就是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能,也就是说国家发改委要更多地从事宏观经济管理职能,减少和淡化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监管,而创投恰恰是微观活动。此外,这个行业的一大特点就是要求市场化程度高,需要淡化行政管理,充分发挥市场的优化配置作用。”
王守仁表示,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是两个范畴、两个行业。创业投资专注于用少数股权去投资那些具有高成长性、创新性的中小科技企业,它提供的完全是股权资金,不存在债权资金;而股权投资在美国、欧洲等地区,都是并购基金,甚至专业化的并购杠杆基金,它投资的对象是成熟的企业。虽然有些机构在具体运作上,两者兼而有之,比如鼎晖,但是两者的投资策略、投资方式和获利方式均有差别,应该分开监管。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这三个要不同监管。监管严厉程度一个比一个淡化,也就是说,私募投资监管相对较严,股权投资次之,创业投资再次之。因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是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募资,最大的目的是要用财务杠杆进行并购,而且并购投资相当部分涉及债权,因此在三者中要最严监管。”王守仁表示,创业投资的监管更多要利用行业自律监管,而监管部门则要制定行业管理的规则,运用这个规则监督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