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证监会明确指出,转板上市的前提是挂牌公司必须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在股本总额、股权分散程度、公司规范经营、财务报告真实性等方面达到相应的要求。早在今年年初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明确,允许符合条件的全国股转系统挂牌企业直接向沪深交易所申请上市。
业内人士指出,对于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的上市申请,由于证监会不作新的行政许可,交易所对上市标准的把握就变得有实质性影响。
同时,对于在区域性股权转让市场进行股权非公开转让的公司也可以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份,但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区域性股权转让市场必须符合《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 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的规定;二是股份公司必须符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挂牌条件。
上述负责人指出,建立便捷高效的转板机制后,企业就可以根据自身发展阶段、股份转让和融资等方面的不同需求,自由选择适合的市场,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
国信证券场外市场部总经理鲁先德表示,转板机制的确立,保证了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能够为不同阶段、不同规模、不同需求的企业提供与之相对应的资本市场服务,打通了各大市场的连接通道,使多层次市场成为有机联系的整体,为企业发展提供便捷的服务。
风行投资高级分析师谢臣指出,全国股转系统的确有很多“小而美”的公司,复合增长率和市盈率都较高,估值相对较低,但由于股转系统的融资功能相对较弱,登陆A股创业板或中小板仍是其最终目标,经过全国股转系统的培育,通过“绿色通道”转板,这对于成长性的中小企业来讲,有利于其融资发展。
“但全国股转系统与创业板、中小板之间的绿色转板机制短期内不会打开。”华泰证券分析人士表示,其对全国股转系统的转板机制持谨慎态度。尽管绿色转板机制的呼声不绝于耳,沪深交易所也伸出了橄榄枝,但正处于积累阶段的全国股转系统不太可能让优质企业外流,毕竟在做大容量之时,成功树立部分高成长挂牌企业的示范效应对于吸引投资者和拟挂牌企业都有非常积极的正效应。因此,预计转板是小概率事件。2014年可能会有2~3家公司通过首次公开募股(IPO)的方式实现转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