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新“国九条”将培育私募市场单列,其意义相当于认可私募市场已成为资本市场乃至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力量。“过去十年,私募基金,包括创业投资基金获得了快速、有效、规模发展,已逐步成长为多层次资本市场一个重要力量,从管理层角度来看,把私募市场列为资本市场发展的一个重要领域,是对创业投资对创新类企业在融资方面起到的积极正面作用的肯定”,浙江华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康伟认为。
深圳同创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刘益民则认为,培育私募市场的内容首次单列进入国务院文件,也许意味着未来在私募发行上会出现的政策。此外,在市场主导方面,私募机构在发行认购、促进上市等方面,机构或许可以起到更主导的作用,改变当前散户市场的格局。刘益民认为,新“国九条”总的政策思路是更市场化,向欧美等成熟的资本市场看齐。
对于许多业内人士来说,新“国九条”专门提到了“研究制定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的相关政策”非常有吸引力。事实上,保险资金已经开始“试水”创业投资基金。但根据当前的规定,创投机构要想引入险资,门槛非常高。据公开资料显示,一些国内大型创投公司已经开始与保险资金接洽、合作,但规模和数量都还比较有限。“当前,创业投资的资金池已初具规模,同时也有足够多的项目,有一定分散风险、获取收益的功能,到了这个阶段,是有一定空间和量去承载险资的投入。”康伟表示。
刘益民表示,新“国九条”在方向和原则性上对私募市场的影响正面而积极,“不设行政审批”等原则性的规定,都是更加市场化的表现。
康伟认为,新“国九条”的思路是鼓励创业投资发展,但落到实处还是需要具体、可操作的细则,希望后续的细则是统一在新“国九条”指引下各部门认可的、清晰明确的政策,不要留下各部门可自由裁量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