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下周一实施做市转让 首批企业将超40多家
发布日期:2014-08-20
8月18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发布了《关于做好实施做市转让方式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通知》称初步确定于2014年8月25日实施做市转让方式。同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首批做市企业将超过40家。
股票采取做市转让方式将对挂牌公司带来三方面的积极影响:一是改善股票流动性。一方面,做市商通过履行双边报价义务,不断向投资者提供股票买卖价格、接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充当流动性提供者,保证市场交易连续进行,从而提高市场的流动性;另一方面,在有组织的做市商市场上,多个做市商提供的竞争性报价及股票推介活动,能够激发普通投资者的投资兴趣,吸引更多投资者进入市场交易,增强市场的流动性。二是维护股票价格的稳定性。做市商制度下,做市商报价有连续性,价差幅度也有限制,做市商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会有维护市场稳定的强烈动机。三是解决挂牌公司股票定价难的问题。做市商的双向报价特别是多个做市商的竞争性报价,将促使做市商不断提高自身研究能力和缩小报价价差,使报价尽可能接近真实价格。做市商对挂牌公司的价值发现,将有助于解决其融资过程中的定价难的问题,提高融资效率和成功率。
按照相关规则,原有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挂牌公司申请变更为做市转让方式,需要有两家以上做市商同意为该挂牌公司提供做市报价服务,并且每家做市商已取得不低于10万股的做市库存股票。
另外一种情况是,股票挂牌时拟采取做市转让方式,需要有两家以上做市商同意为申请挂牌公司股票提供做市报价服务,且其中一家做市商为推荐该股票挂牌的主办券商或该主办券商的母(子)公司;做市商合计取得不低于申请挂牌公司总股本5%或100万股(以孰低为准),且每家做市商不低于10万股的做市库存股票。
根据《通知》安排,8月19日至8月29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暂停办理初次开通交易单元、新增交易单元、股票转让方式变更、做市商加入做市等相关业务。8月21日至8月26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暂停办理股票挂牌业务。另外,即日起,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暂停办理股权登记日为8月20日至8月25日的权益分派业务。即日起,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暂停办理公开转让日为8月21日至8月26日的发行股票新增股份登记业务。
《通知》要求主办券商应结合客户转让及自身做市情况,做好结算资金管理工作,确保正常完成交收,严格防范结算风险。做市商应切实做好做市业务技术系统准备工作,并于2014年8月21日17:00前,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报送加盖公司公章的纸质版《做市商做市系统上线申请及承诺书》、《做市商做市系统上线准备就绪自查表》和《做市系统上线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另外,取得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经纪业务备案的主办券商应做好经纪业务技术系统和周边系统的准备工作,完成系统的升级部署,确保在做市转让方式实施后能够支持投资者正常买卖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