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对金融类机构在新三板挂牌融资作出原则性安排
发布日期:2016-05-27
人民网北京5月27日电 (吕骞)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7日表示,证监会对金融类机构在新三板挂牌融资作出了原则性安排: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设立并颁发许可证的金融机构,以及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机构可以在新三板挂牌和融资。
2015年以来,新三板各类金融机构频繁融资,融资金额、募集资金投向等问题引起社会关注和质疑。为此,证监会就金融类机构在新三板挂牌融资进行了调研论证。为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要求,聚焦新三板服务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的市场定位,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促进创新创业、激发经济增长新动力,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隐患,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国证监会在广泛调研并充分听取市场意见的基础上,对金融类机构在新三板挂牌融资作出了原则性安排。
张晓军称,全国股转公司应制定具体挂牌条件,从严监管已挂牌金融类机构,并实施差异化信息披露及监管要求。